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3-10-09 15:29 作者:公共课部 来源:未知 查看: 评论:0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育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鄂思政[ 2011]10号
各高等学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教社政〔2005〕9号)(简称“05方案”)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8〕5号)等一系列文件颁发以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我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改进中不断加强,教育教学状况取得明显改善。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教社科〔2011〕1号),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思想政治理论课工作现状,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的主渠道,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的成效直接影响着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工作,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大学生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塑造大学生思想观念,把他们培养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5方案”实施以来,各高校认真贯彻中央16号文件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建设取得新成效,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教学方法实现新突破,宏观指导建立新机制,涌现出一大批课程讲授精彩、乐于教书育人、深受学生喜爱的优秀教师,大学生对课程的满意度不断提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状况发生了可喜变化。但是,从总体上来看,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状况,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一些高校不同程度地存在对思想政治理论课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教学科研组织机构亟待进一步规范健全;学科支撑比较薄弱,教学科研相互促进不够;教学手段不够先进,管理不够科学;教学方式方法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教师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缺乏,极少数教师不能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思想政治理论课经费投入保障力度不够。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工作是一项极为紧迫的重要任务。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
3.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正确方向,准确把握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基本要求,正确把握当代大学生的思想特点和个性需求,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中心,以组织机构建设为平台,以教师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学科建设为支撑,以政策支持和体制机制建设为保障,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终生受益、毕生难忘的课程。
4.主要任务: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教学科研组织机构、加强课程建设和学科建设、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宏观管理指导。
5.总体目标: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完全独立;选配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懂管理的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组织负责人;三年内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不低于师生1:350-400的比例配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结构不断优化,5年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硕士学位比例达到60%,博士学位达到30%;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体系;不断深化教学方法改革,实现教学手段现代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支撑作用更加突出;教学管理更加规范,政策制度保障更加全面。
三、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组织建设
6.进一步建立健全独立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思想政治理论课二级机构既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机构,又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点的依托单位。还没有成立独立二级机构的高校应列出明确的整改时间表,在2011年底之前整改落实到位。
7.选配好教学科研组织负责人。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组织负责人遴选配备和培养培训工作,纳入全省高校干部队伍建设规划。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懂管理的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组织负责人。
四、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
8. 配备足够数量和较高质量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坚持专任为主、专兼结合的原则,按照学生人数以及实际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合理核定专任教师编制,本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要总体上按不低于师生1:350—400的比例配备。未达标的高校要制定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建设计划,逐步补充达标。
9.实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任职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入口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相应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新任教师应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具备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本科高校应逐步提高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不得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在课堂讲授中违反纪律的应立即停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
10.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基地。依托高校现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博士点,通过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在省内重点建设3-5个培训基地,侧重从岗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在职培训、学历提升等不同方面,有重点、分层次、多形式实施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系统培训。
11. 建立健全全员培训体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制度。每年培训新任教师300人左右。举办本专科和研究生课程培训班,每年培训500人左右。举办上下半年形势政策培训班,培训300人左右。各高校要坚持集中备课制度,组织开展校级培训。
12. 实施思政课教师骨干研修计划。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纳入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工作规划,每年培训200人左右。
13. 实施在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计划。依托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点,鼓励支持在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
14. 实施国内外学习参观考察计划。每年寒暑假组织200名左右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赴我国重要革命纪念地、改革开放前沿地区和西部地区等进行社会实践和学习考察。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纳入教师出境、出国考察培训计划,每年组织15名左右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赴境外、国外考察。
15. 实施教学领军人物、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教学科研骨干资助计划。以专项研究项目等方式,通过专项经费资助、课题支持,为教学领军人物、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教学科研骨干搭建平台。每年遴选20名左右的教学领军人物、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教学科研骨干进行重点培养。
16. 建立校际之间的教学协作机制和对口支持与交流合作计划。大力促进重点本科高校与高职高专和独立学院之间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对口支援建设。鼓励对口高校之间在学科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管理质量、合作承担科研项目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选派重点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到对口支援高校支教或学术指导,受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到支援高校进行交流或者进修深造。
六、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和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建设
17.支持高校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做好硕士生、博士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及教师培训工作,发现、培养、储备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后备人才力量。完善马克思主义理论二级学科体系,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提供对应支撑。
18.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建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建设。大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品牌专业建设。定期评选奖励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彩课件”、“精彩教案”、“精彩一门课”和“精品课程”。定期组织教学观摩,推广优秀教案、课件,改革创新教学方法,促进优质资源共享。依托有关高校和湖北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会,建设“湖北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题网站”,促进教学资源共享。
19.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学科研团队计划。进一步汇聚学科队伍,建设一批省级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团队,使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
20.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研究项目资助计划。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成果、教师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以及教学中重要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等作为重要选题,列入全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单列,单独评审,单独检查,推出一批高水平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七、进一步建立健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的政策和制度保障
21.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学保障机制。我厅将继续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督导制度,聘请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督导员,进行集中督导和分散包校督导,加强教学指导和监督。同时应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进行监测。各高校要按照学分学时对应原则,确保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时数。坚持以中班教学(每班100名学生左右)为主,合理控制课堂教学规模,鼓励和提倡小班教学。根据本校实际,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岗位津贴和课时补助等纳入内部分配体系统筹考虑,确保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实际平均收入不低于本校相关专业院系教师的平均水平。
22. 完善教师队伍建设的考核评价体系和教师职务评聘体系。各高校要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工作考核的具体办法,健全考核体系。考核结果要与教师的职务聘任、晋级、奖惩等挂钩。考核不合格的,要待岗学习;不能胜任的,要转岗分流。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职责要求,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注重考核教学能力和教学实绩。教学研究成果和社会调研报告凡被有关部门采纳、发挥了积极作用的,应作为职称评定的依据。
23.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表彰机制。在教育系统各类教师表彰体系中,要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评比确定相应比例,进行统一表彰。定期评选表彰“湖北省高校十佳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并授予“湖北五一劳动奖章”,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及时发现、树立推广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示范作用。
24. 建立专项经费投入保障制度。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列入专项预算,我厅将在已有基础上,逐年加大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支持力度。根据教社科〔2011〕1号文件要求,各高校要将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经费列入预算,本科生按在校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20元,专科院校按在校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15元的标准提取专项经费用于教师学术交流、社会考察等,并随学校经费逐年增加。
25、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年度发展报告制度。依托有关高校和评价中心等学术机构和平台,每年发布一次湖北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状况发展报告。
26、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评价制度。我厅将对照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定期组织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与学校党建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表彰、精神文明单位评比、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科研立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挂钩,实行一票否决,专项整改。
各高校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细化方案。
湖北省教育厅
二O一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