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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载】关于2014夏衍杯电影剧本征集启事的通知

    时间:2013-11-18 10:20 作者:公共课部 来源:科技处 查看: 评论:0

    内容摘要: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每年一度开展电影剧本征集工作,发现和培养青年编剧人才,鼓励和调动制片机构拍摄积极性的要求,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剧本中心、中国夏衍电影学会已成功举办了八届夏衍杯电影剧本征集活...
    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每年一度开展电影剧本征集工作,发现和培养青年编剧人才,鼓励和调动制片机构拍摄积极性的要求,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剧本中心、中国夏衍电影学会已成功举办了八届夏衍杯电影剧本征集活动。现将2014夏衍杯电影剧本征集启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式
      主办方组织专家对参评电影剧本进行评选,2014年夏衍杯将产生5部“优秀电影剧本”、10部“创意电影剧本”和20部“潜力电影剧本”(具体数量由评选委员会依据剧本质量等情况相应增减,以最终发布的评选结果为准)。
    二、征稿原则
      鼓励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讴歌改革开放丰硕成果和新人新事,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尽可能完美统一,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好作品,特别关注当代题材,鼓励艺术创新,支持类型化探索,适应电影产业化发展,多方面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来稿要求
      1、每位编剧限投一本,来稿须写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注明身份证号码。为确保评选程序的科学、公正,剧本评选采用匿名形式,请作者务必不要在剧本封面、扉页、尾页、页眉等处标注自己的上述信息。上述信息请作者填写在《夏衍杯参评剧本作者登记表》(附件一)中,表格可到科技处网站“资料下载”处下载。
      2、参评作者在投稿期间联系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科技处办公室。如出现因作者联系信息发生变更又未及时通知主办单位,从而导致无法与作者取得联系的状况,视为参评者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3、应征剧本务须附有300-500字的故事梗概。
      四、版权要求
      1、参评作品应为未转让版权的电影剧本,应征作者须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如系真人真事改编,须附原型人物或当事人书面同意材料。
      2、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评委会将按法律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
      3、应征剧本须具有完整的剧本架构、符合剧本的篇幅长度,凡大纲、素材、创意、故事、梗概等文字过于简略的稿件以及小说、散文、电视剧等其它体裁的稿件,均不接受。
      五、特别声明
      1、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2、投稿不符合“来稿要求”,缺少必要材料,不予参评。
      3、为保障剧本作者的权益,防止剧本内容泄露,待评选结束后,征集办公室将对未与作者签署委托代理协议和未予推荐代销的剧本集中进行环保处理。
    六、政府采购办法
      优秀电影剧本5部,每部以人民币10万元整(税前)由政府采购。创意电影剧本10部,每部以人民币5万元整(税前)由政府采购。潜力电影剧本20部,每部以人民币2万元整(税前)由政府采购。
      七、政府权益
      5部“优秀电影剧本”、10部“创意电影剧本”和20部“潜力电影剧本”,须由电影剧本中心(两年内)代理销售。其它具有开发、修改、生产价值的剧本,经作者本人同意后均由电影剧本中心代向全国电影制片单位推荐,被制片方采认的剧本将由电影剧本中心代销。5部“优秀电影剧本”拍摄完成后,电影局对制片方每部补贴人民币20万元。
    八、时间节点及其他要求
    1、应征剧本须采用打印稿,用小四号字、A4纸打印。请将报送材料:打印版剧本、剧本梗概、《作者登记表》(附件一),及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在2013年12月27日前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2.科技处邮箱:123667468@qq.com;联系人:熊吉;联系电话:81979131。
     
                                         科技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2014夏衍杯参评剧本作者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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